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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 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

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部属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三、岗位名额

本次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1017日及以后出生)。

5.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学科相关。应聘毕业生必须在2025731日前获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与所报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英语水平必须达到专业八级。

6.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7.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8.具备教师从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顺庆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1017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2424: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网上自行下载《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填写,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邮箱:913423784@qq.com,报名文档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817-2235950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合格后立即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

2.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报名时未实际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需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由毕业学校出具本人教师资格证类型(层次)、学科、取得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本人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4)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份;

5)在读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1份;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7)《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1份(公费师范生提供);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还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https://www.shunqing.gov.cn/)。

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签约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面试现场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的三方协议),同时每人签订《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特别说明:签约人员因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应于2025731日前持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原件到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和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聘用人员中已有工作单位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若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为部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我区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聘用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在我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于事业编制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聘用人员如符合果城·菁英人才计划招聘条件,可享受人才福利待遇政策。

七、工作纪律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指报考者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九、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8172235950(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0817- 2236629(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附件: 1.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名额)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