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司法局《2025年下半年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南充市 司法局(机关) | 陈 薇 | 女 | 202512012 | 行政复议 |
胡田甜 | 女 | 202512030 | 行政复议 | |
梅 英 | 女 | 202512025 | 行政复议 | |
孙 杰 | 男 | 202512029 | 行政复议 | |
杨 慧 | 女 | 202512008 | 行政复议 | |
南充市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彭韵洁 | 女 | 202512017 | 法律援助 |
张明常 | 男 | 202512016 | 法律援助 | |
蒋 玺 | 男 | 202512014 | 法律援助 | |
罗 翠 | 女 | 202512009 | 法律援助 | |
向 宇 | 男 | 202512011 | 法律援助 |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14:30–18:00)
(二)地点:南充市司法局政治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3楼315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南充市司法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彩色打印不用贴)。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4. 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印章);
5. 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是否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6. 提供《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及相关佐证资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如有多页,加盖骑缝章),请根据《2025年下半年南充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评分标准》填写;
7. 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南充市司法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下阶段的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自行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请与报考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817–5258951,18008179391
南充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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