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聚优秀人才到阆中创新创业,现就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基本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共计划引进各类优秀人才20名。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7. 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 现役军人;
10.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 地点:阆中市人民政府2楼217室。
3. 需提供的资料:
①《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④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经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网络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截止。
2. 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3.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的,须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持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到阆中市人民政府2楼217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公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angzhong.gov.cn)公布。
(四)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报名、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名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一)考核方式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如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少于20:1,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20:1及以上,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环节的依据。
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有残疾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
3.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 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民营企业相关岗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企业邮箱,后续程序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备案。
六、相关政策待遇
报考附件1相关岗位且通过考核的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按南充市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执行;报考附件2相关岗位且通过考核的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按阆中市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执行;引进人才在阆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报考人员未及时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 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6300967、6300673
监督电话:0817-6306682
附件:1. 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一)
2. 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二)
3. 阆中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阆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