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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继续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 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地质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大专)。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及范围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条件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地质矿产服务中心

地质工程

1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1、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地质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此类人员为地质类毕业,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工程地质勘查,地质学,构造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地质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顺河街19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报考信息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由现场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官对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100分,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按考核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审核确认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上报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工作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守工作秘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考聘工作圆满完成。

八、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咨询电话:0817-2586899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    

  监督电话:0817-2612000(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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