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职位编码 | 报考职位 |
1 | 吴 为 | 女 | 1151205033826 | 600091 | 财务管理 |
2 | 雷 鑫 | 男 | 1151205033901 | 600091 | 财务管理 |
3 | 司秀红 | 女 | 1151205033913 | 600091 | 财务管理 |
4 | 王 雪 | 女 | 1151205160128 | 600092 | 内部稽查审计 |
5 | 杨莹玉 | 女 | 1151205160202 | 600092 | 内部稽查审计 |
6 | 周虹霏 | 女 | 1151205160127 | 600092 | 内部稽查审计 |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南充市财政局大楼一楼工商银行广场支行旁)。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对象)需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需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签到时间:2016年3月2日13:30。
2.面试时间: 2016年3月2日14:30。
3.面试地点:南充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4.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咨询电话:0817-2666308
特此公告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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