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总工会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适应工会工作转型发展,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5〕11号)、《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南委发〔2015〕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全总、省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工发〔2015〕31号),结合南充工会工作需要,南充市总工会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心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1日)。
5.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市总工会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职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
3.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写作》、《文秘基本知识(机关类)》、《综合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审计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内容。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行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总成绩的50%。
5.体检。根据总成绩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招聘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确定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从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试用。试用期3个月。
7.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管理。
8.薪酬。对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采取定岗定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聘期3年,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且依法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休假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所有相关公告均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两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2张。
(三)报名时间:2016年 8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6:00)。
(四)报名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三楼服务大厅,报名电话:0817—2810427)。
(五)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三楼服务大厅),时间为2016年9月8日至9日。
(七)笔试时间为9月10日,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9月14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六)咨询、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 0817 –2235458(市总工会组织部)
监督电话:0817—2666575(南充市总工会纪检组)
附件:南充市总工会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南充市总工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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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