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准考证号码 |
行政管理 | 610001 | 陈 辉 | 男 | 511324198702101290 | 1511321010110 |
行政管理 | 610001 | 阳菊蓉 | 女 | 511302199108105527 | 1511321010104 |
行政管理 | 610001 | 冯 曦 | 男 | 511302198602060315 | 1511321010102 |
信息管理 | 610002 | 何 薇 | 女 | 511325199012273029 | 1511321010113 |
信息管理 | 610002 | 鲁 爽 | 男 | 511302198411261413 | 1511321010111 |
信息管理 | 610002 | 杨 鹏 | 男 | 511303199009013578 | 1511321010114 |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中所列人员,于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顺庆区白土坝路55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对象)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贴面试通知书)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有效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证明及材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
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岗位:2017年1月21日上午09:00—
报到(签到)时间:2017年1月21日上午08:30—
(三)面试及报到地点
南充市卫计委机关八楼会议室(顺庆区柳林路200号)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
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3。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咨询电话:0817-2318842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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