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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职位公开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公开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职位编码

姓名

准考证号

备注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运动训练

610030

田兰英

1511321010718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运动训练

610030

黄英1511321010717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运动训练

610030

崔利萍1511321010720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总务干事

610031

任杰

1511321010805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总务干事

610031

李欣玲

1511321010823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总务干事

610031

罗倩

1511321010728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总务干事

610031

黄唯盼

1511321010802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临床

620032

黄芙蓉

2511321032907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临床

620032

岳悦民

2511321032909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临床

620032

王柳艺

2511321032911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临床

620032

邱子越

2511321032905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临床

620032

杜和玲

2511321032906

二、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 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人事科(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潆康北路107号)

3、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公招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指有学位要求的岗位);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6)工作经历的认定: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报到时间

(一)临床

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南充市卫计委8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00号),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8:30之前。

(二)总务干事、运动训练

2017年3月17日上午9:30,南充卫校老校区一楼阶梯教室(南充市顺庆区和平东路和平巷23号),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之前。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考场候考室,凭准考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场)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2.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5.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7.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8.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9.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咨询电话:0817—2395796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2017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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