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职位 编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备注 |
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森林资源管理(一) | 610017 | 罗蓉 | 女 | 1511321010226 | |
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森林资源管理(一) | 610017 | 杜容 | 女 | 1511321010225 | |
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森林资源管理(一) | 610017 | 汪杨 | 男 | 1511321010228 | |
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森林资源管理(二) | 610018 | 卓远平 | 男 | 1511321010303 | |
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森林资源管理(二) | 610018 | 陈超 | 男 | 1511321010306 | |
南充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森林资源管理(二) | 610018 | 任艺 | 男 | 1511321010301 |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职位公开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公开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林业局人事与信访调解科(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47号)
3、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公招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指有学位要求的岗位);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南充市林业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47号),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考场候考室,凭准考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场)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当日上午8:30未到候考室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5.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7.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8.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9.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咨询电话:0817——2899713
特此公告
南充市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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