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充 市 高 坪 区 教 育 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
公 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和《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等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专业学科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严格编制管理,坚持学科配套。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的,并完全符合《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对象。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交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在编在岗教师报考的,其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岗位条件
具备本公告具体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聘条件中对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考核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cn)和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index.cdcb,下同)部门公告栏目中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 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详细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元宝街2号教育大厦402室)。
4.报名须提交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报名表》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系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学历及时间、所学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取时间等的证明材料;
(5)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的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坪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才能登记报名。对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减免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单位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单位学科岗位考核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若单位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单位学科岗位考核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3:1,则相应调减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且予以登记报名的考生名单以及调减或取消的考核招聘名额,于2017年11月20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index.cdcb,下同)部门公告栏目中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生的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课和技能测试。
2.面试教材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备高坪区义务教育学校所用现行学科教材。
3.面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在高坪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领取《面试证》。2017年11月25日上午7:30前考生凭《面试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江东实验小学抽签确定顺序号,8:30正式开始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于2017年11月28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公告。
5.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果最后一名考察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于2017年11月28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进行公示。
(六)考察
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坪区教育局统一派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成绩、获奖情况以及个人档案资料等。
具有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所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递补。
(七)体检
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坪区教育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体检人员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可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弃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因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等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并按南充市高坪区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坪区教育局 0817-3334866
高坪区人社局 0817-3339915
监督电话:高坪区监察局 0817-3350836
附件:
1. 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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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公告附件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