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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编号

 

5111111071307

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计量检测

510041

 

5111111071304

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计量检测

510041

李娟娟

5111111071306

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计量检测

510041

 

5111111070709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一)

510036

 

5111111070712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一)

510036

左杨芬

5111111070702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一)

510036

 

5111111070728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二)

510037

 

5111111070803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二)

510037

郭晓微

5111111070713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二)

510037

姚自强

5111111070726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二)

510037

董应超

5111111070811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三)

510038

王凤洲

5111111070805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三)

510038

 

5111111070814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及其制品检验(三)

510038

赵若瑜

5111111071112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董兴理

5111111071206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邓姿姿

5111111071015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李微微

5111111070826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曾冬梅

5111111070912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5111111070902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杨钧茹

5111111071115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纤维监督(监测)检验

510039

晏川江

5111111071226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赵峻峰

5111111071220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5111111071302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邓扬明

5111111071225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王海洋

5111111071229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杜明俊

5111111071214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张海君

5111111071219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5111111071222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人员

510040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430(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1、报考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岗位: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号原质监大楼77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5234892

2、报考南充市纤维检验所岗位:南充市顺庆区三元路2号原质监大楼6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708690

3、报考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岗位: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2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892511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1(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2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及报到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及报到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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