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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准考证号

性别

职位名称

职位编号

董娇

5411111010412

特教教师(一)

540004

余灏源

5411111010324

特教教师(一)

540004

向姝霖

5411111010407

特教教师(一)

540004

魏菁

5411111010424

特教教师(一)

540004

徐淼

5411111010405

特教教师(一)

540004

李慧

5411111010417

特教教师(一)

540004

王楠

5411111010328

特教教师(一)

540004

李承晏

5411111010409

特教教师(一)

540004

邓洁

5411111010512

特教教师(二)

540005

谢佩伶

5411111010516

特教教师(二)

540005

胡益菱

5411111010517

特教教师(二)

540005

5411111010507

特教教师(二)

540005

杨萍

5411111010510

特教教师(二)

540005

李宴然

5411111010429

特教教师(二)

540005

张悦

5411111010521

特教教师(二)

540005

郑亚琼

5411111010607

美术教师

540006

邵明月

5411111010609

美术教师

540006

雷代军

5411111010611

体育教师

540007

刘媛

5411111010617

体育教师

540007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522(上午08:30-11:5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大厅报名处(顺庆区佳华路89)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正反两面);

(三)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公告要求);

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及是否师范专业(指有“师范类”要求的岗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已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回执单》(须加盖认定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

(五)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面试时仍须携带)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方式及内容

讲课(详见南充市属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2020525日上午830前,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及《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南充特殊教育学校(南充市顺庆区佳华路89号)现场抽签,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员须按规定佩戴口罩并进行现场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史登记,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四)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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