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査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 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岗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黄丽 |
女 |
计算机教师 |
540001 |
5411111010120 |
白青玉 |
女 |
计算机教师 |
540001 |
5411111010118 |
何培会 |
女 |
计算机教师 |
540001 |
5411111010111 |
黄熔 |
女 |
计算机教师 |
540001 |
5411111010109 |
庞婧 |
女 |
教育心理学教师 |
540002 |
5411111010223 |
张衡 |
男 |
教育心理学教师 |
540002 |
5411111010302 |
李佳瑞 |
男 |
体育教师 |
540003 |
5411111010310 |
罗诗杨 |
男 |
体育教师 |
540003 |
5411111010303 |
杨双 |
女 |
体育教师 |
540003 |
5411111010304 |
李府诚 |
男 |
会计 |
510051 |
5111111082930 |
杨斯涵 |
女 |
会计 |
510051 |
5111111083020 |
赵龙 |
男 |
会计 |
510051 |
5111111082728 |
付强 |
男 |
学籍管理员 |
510052 |
5111111083310 |
左晶 |
男 |
学籍管理员 |
510052 |
5111111083101 |
何文果 |
男 |
学籍管理员 |
510052 |
5111111083422 |
王建宇 |
男 |
学籍管理员 |
510052 |
5111111084627 |
杨维 |
男 |
资产管理员 |
510053 |
5111111090401 |
温鹏莹 |
男 |
资产管理员 |
510053 |
5111111090226 |
王帅 |
男 |
资产管理员 |
510053 |
5111111090406 |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5月2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行政办公楼行政办公室(高坪区龙门
街道办事处华龙北路60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四)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已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回执单》(须加盖认定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
(五)《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南充市市属事业单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员须按规定佩戴口罩并进行现场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史登记,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 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四) 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 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 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 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 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九)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十一)凡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17—3586092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2020年5月19日
- 访问量:[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