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
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査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号 |
李月琳 |
5411111010526 |
女 |
幼儿教师 |
540006 |
张苗 |
5411111010530 |
女 |
幼儿教师 |
540006 |
刘晶慧 |
5411111010508 |
女 |
幼儿教师 |
540006 |
张茹 |
5411111010523 |
女 |
幼儿教师 |
540006 |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9月23日上午09:00-11: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一楼保教办公室 (南充市顺庆区小西街35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一)面试内容包括钢琴、声乐、舞蹈、简笔画、讲课。
(二)钢琴:自选曲目一首,脱稿演奏;声乐:考生自选民族或美声唱法歌曲一首;舞蹈:考生自选舞蹈一个;简笔画:现场按考官要求进行作画;讲课:考生现场抽取题目进行教学设计并讲课。
考场提供钢琴、音乐播放设备及考试用纸、绘画用笔,考生所需其它物品(如舞服等)自备。允许考生自带U盘(仅限储存舞蹈伴唱乐曲,不允许带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等设备)。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十)凡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特别提示
(一)请所有应试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试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请应试人员除核验身份和正式面试时外,自觉主动佩戴口罩。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17-2224251 15328899192
特此公告!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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