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公安局
关于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资格审查、面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就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021年1月22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01办公室(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考范围的职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2份,另需携带1寸彩色证件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体能测评准考证》。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3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评准考证》。体能测评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四、疫情防控须知
1.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及复印件一份,无异常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审查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体检、公示等后续公告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进入下一招考阶段的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17-2800630)。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附件: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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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