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审查递补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中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入递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如下:
职位编码 |
招录机关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33011102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10203613 |
黄廷 |
33011105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302021 |
辛力 |
33011107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3121110303307 |
肖谭林 |
33011112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10202417 |
杨岚兰 |
33011114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10401703 |
官仕文 |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09:00-11:30。
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627办公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同时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携带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其中:
1.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须按照职位要求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西充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宣传)职位须按照职位要求出具本人在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0篇以上原件。
2.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疫情防控须知
1. 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无异常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 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审查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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