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扶贫开发局
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组通〔2019〕5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满2年事业干部或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及以上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调岗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
四、考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替代)。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市政府3号楼8楼801)
3. 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 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科目为写作(详见附件1“考试科目及顺序”栏),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考调计划。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范围。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考试总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将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扶贫开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南充市扶贫开发局派出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扶贫开发局党组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任一环节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咨询监督电话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817—2666068(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监督电话:0817—2815039(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 南充市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 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南充市扶贫开发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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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扶贫开发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的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