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 市 顺 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充 市 顺 庆 区 卫 生 局
南 充 市 顺 庆 区 医 管 局
2012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短缺的问题,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及南充市人社局《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区人民医院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二)考核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见下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及范围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条件 |
顺庆区
| 区疾控中心(4名) | 放射医学 | 1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放射医学专业 |
预防医学 | 1 | 预防医学专业 |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检验专业 | ||||
卫生检验 | 1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 | 卫生检验专业(含分析化学专业) | ||
乡镇卫生院(11名) | 临床医学 | 7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资格,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2、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符合第一条件须中专以上学历;符合第二条件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 | |
中医 | 4 | 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 ||||
区妇幼保健院 (4名) | 超声诊断 | 2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 | |
麻醉 | 2 | 麻醉学专业 | ||||
顺庆区卫生局医管局 |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 院(8名) | 麻醉 | 2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麻醉学专业 |
超声诊断 | 2 | 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 | ||||
放射 | 1 | 放射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专业 | ||||
医学检验
| 3 | 医学检验专业 |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医院 (2名) | 医学检验 | 1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医学检验专业 | |
放射医学 | 1 | 放射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 ||||
南充市中医医院 (13名) | 麻醉 | 2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麻醉学专业 | |
医学影像 | 4 | 医学影像专业 | ||||
儿科 | 1 | 儿科学专业 |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检验专业 | ||||
中医妇科医师 | 1 | 取得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 | 中医学 | ||
中医内科医师 | 3 | 中医学 | ||||
针灸科医师 | 1 | 针灸推拿专业 |
所有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2年8月31日。
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考核招聘办法
考核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核招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人社局报名,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医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招聘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实际招聘人数,直接进行考核;若有效报名人数小于且等于实际招聘人数的三倍,直接面试和考核;若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聘人数3倍且总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笔试淘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不进入最后总分,只作入围面试依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员。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
考核内容为报考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格不予递补。
四、考务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局、医管局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5、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6日
2.笔试地点:南充市卫生进修学校 。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10月15日上午8时至下午 6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4.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50元。
5.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等额体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和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设立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社局:0817-2268828
顺庆区卫生局:0817-2243377
顺庆区医管局:0817-2261036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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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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