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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充 市 顺 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顺庆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顺庆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2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选贤用能。

二、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二)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资格要求详见《顺庆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及技能操作,满分100分(相关详情见附表2、附表3)。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原参加招聘考试时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二)开考比例:考试招聘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调整后,面试比例作相应调整。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四)考核人员确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只将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报考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五)考务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申请政策加分的报考者还需带上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核定的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笔试科目按每人每科50元,面试按每人80元收取。

4、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局、医管局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5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填考试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11月2日上午8时至下午6 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公告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等额体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单位选择的人员视为放弃。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设立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社局:0817-2268828

顺庆区卫生局:0817-2243377

顺庆区医管局:0817-2261036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0332

附件:

1、顺庆区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顺庆区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顺庆区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顺庆区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顺庆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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