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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信访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综合管理职位:2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热爱信访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5.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1013—202110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南充市信访局政工财务科(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201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南充市信访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南充市信访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信访局政工财务科电话通知现场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所有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由市信访局政工财务科另行通知领取。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

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且只针对不合格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调入

经市信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负责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电话:0817—2517983(市信访局政工财务科);监督电话:1878170379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附表:1.南充市信访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2.南充市信访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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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充市信访局2021年公开遴选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