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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了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详见《2012年南充市高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1、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2、坚持编制管理,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聘用;

3、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本区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区外正式编制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⑥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卫发〔2006〕125号),2002年10月31日后毕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各类成人大中专毕业生不得报考医学类岗位(同一人取得两个及以上不同学历层次但专业一致的除外)。⑦ 根据国家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9号令),2008年5月12日后毕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各类成人大中专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类岗位。⑧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其他条件

    详见2012年南充市高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资格审查,组织报名;

3、考试;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考核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6、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原区劳动局大楼)

3、报名要求:

(1)严格按条件进行报名。凡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带上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初审后报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科缴笔试费人民币50元,笔试两科共人民币100元。个别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按缴费凭条退还给该岗位的报考者,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出现缺考的一律不退费。

(2)报名时应慎重填写《报名志愿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一经报定,不得更改。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本次考试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政策性加分须填写《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登记表》。考生符合国家、省加分政策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加分,加分资格由高坪区人社局审查确认。考生须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区〉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区〉人社局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区〉组织部出具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原参加招聘考试时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2012年12月14日前公示加分人员的分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笔试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确认审核;有争议难以确认的,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查确认。审查合格的,由区人社局发给准考证。应试者于2012年12月14日到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原区劳动局大楼503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所有参加了《综合知识》笔试的人员均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所有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开考比例为3:1(即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应试者持准考证、身份证(过期、虚假证件无效)原件参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75分钟(8:30-9:45),《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75分钟(10:15-11:30),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予参考。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笔试范围:

①《综合知识》笔试范围:相关综合知识。

②《专业知识》笔试范围: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体检: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试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送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同的要求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公示: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区人社局在高坪人力资源网(http://gp.rlzy.gov.cn/)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加分虚假证明者,核实后取消拟聘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审定后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由公开招聘的主管部门届时提供相应具体单位,拟聘人员自愿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八、招聘纪律

凡参加招聘工作的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组织上一定要坚持原则,操作上一定要遵循程序,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在工作中违背纪律、徇私舞弊,违反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玩忽职守、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3339915

区计生局政工股3353569    区卫生局政工股3333653

区粮食局政工股3363898    区民政局政工股3332239

区农牧业局政工股3360238

附表1:《2012年南充市高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表2:南充市事业单位公招《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附表3:南充市事业单位公招基本情况一览表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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