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根据部分公招单位的要求,现对相关公招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报考南充市文化馆“文学(创作、辅导)”岗位(岗位编码:11106)和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音乐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026)的报考者《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所有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由原定的“25周岁及以下”变更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的“档案管理”岗位(岗位编码:11029)年龄条件由原定的“30周岁及以下”变更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南充市身心医院的“图书资料保管员(工勤)”岗位(岗位编码:11047)变更为“图书资料保管(行政管理)”。
四、《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中,南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岗位”变更为“仲裁员”岗位。
五、南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投资评审”岗位(岗位编码:11003)专业条件由“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道路桥梁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或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师及以上资格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变更为“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道路桥梁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六、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南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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