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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应急响应中心

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应急响应中心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位名称

黎秀丽

511111107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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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51111110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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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陈丽慧

51111110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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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8179:0012: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南大道中段南充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120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2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由我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范围内容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疫情防控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17-3698100(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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