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请考生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如下(各职位以准考证号排序):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徐芮 |
男 |
202202002 |
司法行政人员(文秘) |
廖海文 |
男 |
202202014 |
|
林雨婷 |
女 |
202202030 |
|
周真卫 |
男 |
202202044 |
|
曹鸿鸿 |
女 |
202202053 |
|
李姝燕 |
女 |
202202056 |
|
谢凤霞 |
女 |
202202063 |
|
彭朝霞 |
女 |
202202090 |
|
马笛潇 |
女 |
202203008 |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
赵春蓉 |
女 |
202203012 |
|
邓碧 |
女 |
202203014 |
|
何兴 |
男 |
202204004 |
司法行政人员(档案) |
何维 |
男 |
202204010 |
|
张琳 |
女 |
202204011 |
|
郑小凤 |
女 |
202204014 |
|
韩莎莉 |
女 |
202204015 |
|
郭洪秀 |
女 |
202204029 |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6楼政治部。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双面打印,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
7.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8.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个人主笔的综合性文稿5篇(A4双面打印);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及司法行政人员(档案)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不能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3.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6.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7.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遴选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一)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当日需持24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证明或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现场。
(三)请所有考生即日起至面试结束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外高低风险地区,并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
(四)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五)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仍处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面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考务工作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817-2800720。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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