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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査人员名单

序号

职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岗位编码

准考证号

1

初中语文教师

曾紫蔷

540005

5411111113412

2

初中语文教师

杜盈盈

540005

5411111011224

3

初中语文教师

费春兰

540005

5411111044309

4

初中语文教师

赵悦

540005

5411111043325

5

初中语文教师

张瑞

540005

5411111094814

6

初中语文教师

周杰

540005

5411111030326

7

初中语文教师

涂红梅

540005

5411111053301

8

初中语文教师

林佳

540005

5411111060113

9

初中语文教师

肖诗琦

540005

5411111091613

10

初中数学教师

莫蕾

540006

5411111112630

11

初中数学教师

刘秘江

540006

5411111020827

12

初中数学教师

王秀梅

540006

5411111080109

13

初中数学教师

郭益萍

540006

5411111103620

14

初中数学教师

秦珍珍

540006

5411111052618

15

初中数学教师

杨俊秀

540006

5411111062306

16

初中数学教师

王婷

540006

5411111074121

17

初中英语教师

李显琼

540007

5411111044518

18

初中英语教师

文庆芳

540007

5411111050128

19

初中英语教师

曾冬兰

540007

5411111090615

20

初中英语教师

李梁鸿

540007

5411111091025

21

初中英语教师

袁娟

540007

5411111015528

22

初中英语教师

李春香

540007

5411111110419

23

初中物理教师

涂文

540008

5411111060614

24

初中物理教师

蒲娇

540008

5411111021007

25

初中物理教师

刘献

540008

5411111103917

26

初中物理教师

赵鹏

540008

5411111022211

27

初中物理教师

程政

540008

5411111081227

28

初中物理教师

许洪智

540008

5411111061629

29

初中物理教师

李麟龙

540008

5411111072221

30

初中政治教师

姜凤

540009

5411111043316

31

初中政治教师

何乙欢

540009

5411111094708

32

初中政治教师

张弥

540009

5411111101424

33

音乐教师

张涛

540010

5411111011530

34

音乐教师

张艺馨

540010

5411111090623

35

音乐教师

朱益慧

540010

5411111101127

36

音乐教师

周广

540010

5411111100210

37

音乐教师

熊安鹏

540010

5411111113926

38

音乐教师

夏若帆

540010

5411111051626

39

音乐教师

王永红

540010

5411111052117

40

美术教师

文诗睿

540011

5411111090217

41

美术教师

罗滋珊

540011

5411111060727

42

美术教师

何岚

540011

5411111074016

43

美术教师

方杰平

540011

5411111095608

44

美术教师

饶兴旖

540011

5411111101227

45

美术教师

冯心

540011

5411111031119

46

体育教师

彭丽诗

540012

5411111095108

47

体育教师

邹昌燕

540012

5411111044120

48

体育教师

赵宇

540012

5411111013710

49

体育教师

周宇

540012

5411111095109

50

体育教师

晏林慧

540012

5411111073101

51

体育教师

黎梓民

540012

5411111110510

52

信息技术教师

陈鹏

540013

5411111044414

53

信息技术教师

王琪

540013

5411111020526

54

信息技术教师

龚蕴萌

540013

5411111094202

55

信息技术教师

张美林

540013

5411111012321

56

信息技术教师

何俊谦

540013

5411111104329

57

信息技术教师

李卓奚

540013

5411111060514

58

心理教师

潘谋成

540014

5411111055029

59

心理教师

董丽娜

540014

5411111012019

60

心理教师

黎红杰

540014

5411111011418

61

劳动技术指导员

程轻霞

540015

5411111050828

62

劳动技术指导员

莫宇涵

540015

5411111062027

63

劳动技术指导员

梁仪

540015

5411111042827

64

劳动技术指导员

赵杰

540015

5411111020101

65

劳动技术指导员

卿雯红

540015

5411111044507

66

劳动技术指导员

韩肃

540015

5411111061627

67

书法教师

王雪莲

540016

5411111022126

68

书法教师

李婉婷

540016

5411111010119

69

书法教师

孙静娴

540016

5411111073823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三)需提供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自理);

5.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单位通过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方式、内容及范围

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书法教师岗位采用讲课+技能操作;其他岗位均采用讲课方式进行。

其它详见《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等,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六)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17-2288030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23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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