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公安局
关于2022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就2022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南充市县(区)公安局(职位编码:43211008)职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现按公告精神,递补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
进入递补体检人员以市公安局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0817—2102378)。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8:00。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上午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8:0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一张,到南充市公安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二段72号)1号门报到,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据实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皮箱等大件物品。
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7—2701663(市委组织部)、0817—2102378(市公安局)。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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