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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体检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为57.995。本次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且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职位有:
市监狱医生职位(职位代码:1110021);
仪陇县医保局综合管理二(职位代码:1110216);
蓬安县银汉镇人民政府财会(职位代码:1110638);
南部县蚕桑局综合管理(职位代码:1110715)。
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名单附后
二、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至6:00时,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三楼考试中心大厅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体检费300元/人,由体检医院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2013年7月18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于2013年7月18日早上7:30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三楼考试中心大厅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合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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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人员名单公告.XLS